见“葛林卫”(2184页)。
1634—172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海尔克特。原名穆罕默德·伊敏和卓木·库力·鄂里。喀什噶尔(今喀什)塔孜温区巴鄂奇村人。顺治七年(1650),入经学院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康熙三年(1664
见“仆固俊”(318页)。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
地名。亦作舒板多、说板多。位东拉冈里岭群山之中,为察木多进藏大道。四山旋绕,二水合襟,危路崎岖。北界三十九族,东北交类乌齐、东接恩达,南临波密、西界嘉黎县。属西藏管辖,派仔仲、第巴掌管黄教,钤束地方。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萧德”(1991页)。
藏语音译,又作“杰曹”,意为“摄政”。过去代理达赖喇嘛摄理藏事的高级官职名。位在※噶厦之上。始设于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世达赖死后,时西藏地方政教事务一时无人主持,乾隆帝遂命登吉林的第穆呼图克图
见“料令”(19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