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丁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清代西藏地方贵族。拉萨达布地区朗敦村人。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之父。达赖喇嘛坐床后,清朝按例封其为公爵。光绪五年(1879),准其戴宝石顶、花翎。噶厦政府照例赐庄园、百姓,成为西藏大贵族之一,即朗敦庄
见“南京”(1586页)。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
见“卜鲁丹河卫”(21页)。
?—1869清代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达尔罕王旗人。咸丰(1851—1861)年间,和赵保承(绰号二喇嘛,蒙古人)等发动起义,后与喀喇沁右翼起义首领白凌阿联合,发动蒙汉群众与清军作战,转战各地。同治二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在石国(今塔什干)南200里。《酉阳杂俎》作俱振提;《元史·西北地附录》作忽毡,《伯颜传》作忽禅,《薛塔剌海传》作忽缠;耶律楚材《西游录》作苦盏;《明史·西域传》作火
简称“其美”。藏语音译,意为“不生不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封建牧主把一定数量牲畜交给牧民放牧,此后不管领放的牲畜生与死,每年得按原领牲畜头数收租,世代不变,故称。牧主经常将老弱病畜强迫放给
唐朝在西域设置的四座军事重镇。贞观十八年(644)至上元二年(675),唐先后在西域设置焉耆(今新疆焉耆县境)、龟兹(今新疆库车)、于阗(今新疆和田)、疏勒(今新疆喀什)四镇,驻军镇守边疆。隶属安西都
见“叟”(1703页)。
见“完颜亶”(1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