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奴部
即“消奴部”(1933页)。
即“消奴部”(1933页)。
?—280三国时期佛教译经师。祖籍康居,世家天竺。后因父从商移住交趾。10余岁时,因父母双亡,被迫出家。为人弘雅,有识量。又笃志好学,明解三藏,博通六经,熟知天文图纬。时值孙权雄据江南,而佛教未行,欲
书名。明末清初计六奇(1622—1687?江苏无锡人,字用宾)撰。24卷。清康熙十年(1671)成书,后有增补。因清初文禁严,未能及时付梓。起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努尔哈赤初起,迄崇祯十七年(16
内蒙古早期的林业公司。由科尔沁右翼前旗蒙古地方士绅阜德胜创办。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旗境内绰尔河上游索伦山中开始采伐木材。最初官办,阜德胜从部分蒙古人中筹资银1.6万两,遂以官商合办方式经营,招
高句骊国第十八世王伊连的谥号。伊连于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继位,十七年(392,一作十六年)死,葬于故国壤,国人因其葬地加此谥号。
1740—1810清代蒙古族文学家和翻译家。察哈尔部人。自幼在察罕乌林苏默(白山寺)当喇嘛。通蒙藏语文,学识渊博。一生从事翻译和著述工作。曾以藏文写成10卷本作品集,在寺内印刷出版。对民间史诗《格萨尔
书名。清洪亮吉撰。清张之洞《书目答问》称16卷,未见传本。《清朝续文献通考·经籍考九》及《清史稿·艺文志二》有著录。丁晏《西夏书事》跋与民国胡玉缙《西夏纪》序都称此书未成。
见“萧匹敌”(1992页)。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苗族用以刻上原始表意符号的木棒。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有开亲木及巫辞木二种。凡男女结亲,则在开亲木上刻有礼单,表明所索要的白银、骡马、水牛、花布、煮饭用的铜鼎罐、挑妈妈饭的箩筐、鸭、蛋、盐、茶、糖等的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黧黑”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撒合辇,※纥石烈志宁亦名撒合辇。此词后被满语所承袭,汉译“萨哈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