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皇后。弘吉剌氏。纳陈孙仙童之女。至元二十年(1283),册为皇后,继察必皇后守大斡耳朵(帐殿)。时世祖年高,相臣常不得见,凡奏疏辄由后转呈,故颇预朝政。生子铁蔑赤。文宗至顺二年(1331),诏累
?—1593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布寨、布戒。女真族(一说女真化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部始祖胜根打喇汉七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曾孙。清佳努子。明万历十二年(1584),清佳
两晋时陇西鲜卑之一支。原居于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乌树山。西晋末至十六国初,为乞伏鲜卑首领乞伏利那击败后兼并。参见“陇西鲜卑”(1255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书名。清徐松撰。未见传本。邓衍林《中国边疆图籍录》据《顺天府志》载,谓见于沈蚖《落帆楼文集》卷二《与徐星伯书》,云其书未刊。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古族名。百越族后裔,一说为百越的一支。其名最早见于《后汉书·灵帝纪》。分布甚广,汉末至隋唐时主要散居于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湖南等省的边远山区。“依阻山险而居”、“俗好武习战”、“不纳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西夏职官名。大王意。西夏党项语“宁”为“王”意,“令”为“大”意。夏景宗显道元年(1032)元昊立官制时,为蕃官名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