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津卫
见“扎真卫”(192页)。
见“扎真卫”(192页)。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长官司改置。以覃起喇为安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北,隶施南宣抚司。元时为东乡五路军民府。元末,明玉珍置东乡五路安抚司(一作宣抚司)。明洪武四年(1371)
撒拉语音译,意为“打石头”,也称“打缸”。青海撒拉族农村及甘肃积石山等地撒拉族民间传统游戏和体育活动。始自清中叶,至今已有200余年。玩时,双方预备薄而圆滑的石头数块,再在4—5米远处立一方石或砖,作
见“朱舍里部”(793页)。
参见“高罗衣起义”(1919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治伯都讷(今吉林扶余市境)。辖域东西420里,南北170里。东界榆树厅,西接郭尔罗斯旗,南邻长岭县,北及黑龙江肇州厅。汉、晋为扶余族地。隋、唐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
藏语音译。唐吐蕃官名。意即“千户长”或“抚千”,司管千户职能,在万户长之下。详见“吐蕃兵制”(769页)、“部落使”(1906页)。
西夏农田占有者。可占有使军、奴仆。有头监进行管理。
一说为五代时大义宁国杨诏(杨明、大杨明)年号,931—?年。
又称侗台(侗泰)语族或黔台语族。汉藏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壮傣、侗水、黎、仡央4个语支。壮傣语支又称台语支,包括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的壮语、布依语、傣语和临高语。在国外有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