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慈爽主礼”,即掌管内外各种礼节及仪式等,类似中央王朝的礼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慈爽主礼”,即掌管内外各种礼节及仪式等,类似中央王朝的礼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四世”(1861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初级学位。凡入寺学习诵经讲经之徒众,经10年学习期满,举行结业典礼,即可获此学位。以后仍可继续深造,或在寺中担任较低的职务。
回族墓碑。地在云南晋宁县昆阳城西郊月山坡之西侧。明永乐三年(1405),回族航海家郑和(原名马和)为父马哈只所立。红砂石质,高6尺,宽2.7尺,碑额呈半圆形。碑首镌刻篆文“故马公墓志铭”6字。铭文13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元代伊斯兰教古墓。全称穆尔菲德先贤古墓。俗称“圣人墓”。地在福建福州西郊象山北坡井边亭村。建于元大德十年(1306)。亭式建筑,方形、坐北朝南,边长8米,四壁高4.6米。基部为花岗石叠砌,墙身为大块青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门侍候土司的人。其职务专给土司牵马、服侍土司上马、下马、搭马鞍等。地位高于※“荒扎”(小头人),低于※“顶骨”(佐相、大头人),由有战功的“荒扎”或有成绩的村长升任。土
即“榜什”(2420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位于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北部。即今沙雅县。原为回庄。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三品阿奇木伯克等官,治理当地维吾尔族民政。光绪十一年(1885),改设乡约。光绪
即“伊希丹毕坚赞”(8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