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晟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指挥同知。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指挥同知。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博和哩卫,并说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博和哩河,黑龙江南又有博和哩山和博和哩噶珊。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猷特哩卫。永乐六年(1408),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卫治在前苏联马奇托瓦亚河(由忒河)入黑龙江处。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桑朗容忠子。以母麦氏训育有方,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命进京,得二品顶戴。五十五年(1790),奉旨改桑朗为索诺木,赐花翎,遣土官领兵200人随清军进讨,事定获优赏。秀山事件派
即“爨龙颜碑”(2590页)。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
1130—1198金大臣。盖州(治今辽宁盖县)别里卖猛安奚屈谋克人。女真族。粘割氏。贞元(1153—1156)初,以通女真字试补户部令史,转尚书省令史。大定七年(1167),选任吏部主事,后任右补阙、
哈尼族他称。自称毫泥、黑泥。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墨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地区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见“熟女真”(2525页)。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