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果
即“仁果”(315页)。
即“仁果”(315页)。
回族族谱名。修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记马氏一支——郑和以后15代之谱系。为研究郑和之族属和改姓(由马氏改郑姓)以及本支发展、迁徙的情况,提供了重要史料。1936年玉溪县李鸿祥,从该县郑和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藏语音译。指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卫兵差。始行于1912年,凡种一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的差巴(支差的人),除出一个※“甲郡马”藏兵外,增加半个卫兵差,使马岗差巴所受剥削增多。参见“甲郡马”(559页)。
?—1752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姓绰罗斯。名将小策凌敦多布第三子(一作次子)。初领准噶尔一昂吉,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十年(1745),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嗣位,受倚任。十五年(1750)
描写壮族风俗的诗篇。5首。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一说明桑悦(字民,江苏常熟人)撰。内容专载柳州壮族风俗习惯:其一写壮族青年男女抛绣球、鸡卜、传木刻;其二写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见“李存勖”(1030页)。
见“野狐岭”(2045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崩路,意为“高骨头”、“白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阿札拉”(黑骨头)相对称。凡没有沦为奴隶,没混入低贱血统或没有违犯过氏族外婚禁忌的氏族成员,例如
①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等作布古尔。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焉耆)办事大臣。光绪八年(1882),设巡司。二十八年(1902)置县。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