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高句骊国官号。又作意俟奢、竟侯奢。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等级“大官”中之第五等,位于※“小兄”之下,※“乌拙”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此名。
1245—1425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字启元,号始春。纳西族名阿得阿初。木得长子。洪武十六年(1383),击退西番大酋长卜劫对本府白交等地的进犯。七月以功授副千夫长。十七年,兼百夫长。二十一年(1388
参见“嘎的林耶”(2450页)。
清嘉庆年间傈僳族抗清斗争。又称维西起义。嘉庆六年(1801),云南丽江府维西(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地区发生灾荒,傈僳族农民向康普、古刹二寨土司借粮度荒。土司等不但拒借,反诬傈僳族领袖沙尼(巫师)恒乍绷
蒙古族古代饮酒习俗。据《蒙鞑备录》、《黑鞑事略》等书记载,古代蒙古族宴客时,主人举杯先饮一口,然后再奉客饮,或客人以一手持杯,请主人先饮一口,然后自饮,谓之“口利”。若主人先饮一杯,然后再斟一杯奉客轮
?—前56汉代匈奴单于。原任都尉。宣帝五凤元年(前57),受屠耆单于命与右奥鞬王各率兵2万驻屯东方,防备呼韩邪单于。闻屠耆擅杀右贤王父子,匈奴内讧,乘机自立为单于,与屠耆、呼韩邪、呼揭、车犁形成五单于
?—1233金大将。女真族。完颜氏。金始祖函普弟保活里之后。沉厚有大略。初补亲卫军,选充护卫。明昌元年(1190),由宿直将军授宁化州刺史,迁武卫军副都指挥使。泰和二年(1202),转胡里改路(治今黑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其前身是1941年由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王一仁(回族)领导的回民小队,它是中共晋察冀冀东区第十三专署下属“冀(县)宝(坻)三(河)”联合县第四区(当时属三河县今属大厂回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