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喜卫
见“颜亦卫”(2525页)。
见“颜亦卫”(2525页)。
※东羌的一支。又作钳耳、钳铒、钳儿等。大概是※烧当羌的一支迁居于西河郡(时治所在平定县,今内蒙古东胜县境)者。元初四年(117),汉军镇压西羌东羌大起义时,有1.1万口降汉。延光元年(122),复起兵
旧时蒙古族少年的一种发式。清朝至民国时,主要流行于蒙古土默特等地区。即蒙古少年头顶前部中央所留的一撮头发。蒙古家庭从婴儿出生到剃头时,用剃刀把头发大部分剃尽,仅留下头顶囟脑门上一撮“胎发”,取吉祥之意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宕昌羌国王。※梁弥颉死,于南齐永明六年(488)即位。齐武帝封其为使持节、督河凉二州诸军事、东羌校尉、宕昌王。曾遣使向齐求军仪、军器、内伎、秘阁图书,未获允。仅赐以《五经集注》、《论语》各一部。北魏文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以物与人已然”,即“已把东西给人”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名命名者。如海陵王之侄完颜阿里白。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
赫哲语音译,意为“思想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二个灵魂。据传,它能暂时离开人的肉体,到远的地方去;人在睡觉时,它离开人的肉体,和别人的灵魂或神
明代女真辉发部始祖。明永乐(1403—1424)时人。女真族,益克得里氏。世居黑龙江(第一松花江下游)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迁至渣鲁(即扎奴站)进入扈伦纳喇氏所部张城(今吉林省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龙河、海阳、接海、格川4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前苏联沿海州克拉斯基(金)诺(即毛口葳)附近,但具体所指有差异,或说在其北的下岩杵河;一说为在其南2公里临波
?—1853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萨克达氏。嘉庆十一年(1860),由拜唐阿升蓝翎侍卫。十四年,迁三等侍卫。十七年(1812),升副军参领。十八年,随军镇压河南滑县天理教起义,激战受伤。署镇江、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