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最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下设“三长”,各行其责。所有撤拉人在宗教上均得服从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废除。参见“尕最制度”(583页)。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下设“三长”,各行其责。所有撤拉人在宗教上均得服从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废除。参见“尕最制度”(583页)。
1824—1862清代著名学者。福建光泽人,字愿船。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授刑部主事。曾主讲保定莲池书院,代院长。喜治经史、小学,精于考据文学,边疆舆地尤所擅长。与时人张穆以学问文章相契合。鉴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
即“斡鲁朵”(2426页)。
即“段实”(1694页)。
?—1637清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冯佳屯。初与弟吉普喀达归后金,隶满洲正白旗,任佐领,后改隶镶白旗。天命四年(1619),随军征明,立功受嘉奖,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六年,以参领率军
红河哈尼族、彝族反封建斗争。民国七年(1918)十月,勐丁土掌寨巴蕉河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县境)女“苗王”马勃迈率众千余人起义,反对土司压迫。金平、元阳、绿春等地苗、瑶、哈尼、彝各族人民
?—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字阁峰。初官侍卫、镶黄旗汉军副都统。雍正三年(1725),由兵部右侍郎调盛京户部侍郎。任内请选户部贤能章京协办盛京仓监督,以稽出入数目情弊、防止亏缺,被采纳
藏传佛教格鲁派最大转世活佛之一。佛教传说,有十三位先世。因第十三位先世扎巴鄂色出生于青海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张家村,明崇祯三年(1630)任青海郭隆寺(后改称佑宁寺)法台,故以村名称为张家活佛(清康熙时以
州名。十六国前凉置。治所在今甘肃省敦煌县。唐武德五年(622)置西沙州。贞观七年(633)仍改沙州。贞元(785—804)后为吐蕃所据。宋初回鹘据其地,后归宋。宋景祐三年(1036)入于西夏。元置州,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