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弥
参见“扜弥”(750页)。
参见“扜弥”(750页)。
?—185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大学士温福曾孙,两广总督永保孙。道光二年(1822)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国子监祭酒、通政使、礼部右侍郎。十三年(1833),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奉命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藏青色而得名。自称“模”、“毛”之清化音,部分地区自称“嘎脑”(苗语译音)。操苗语之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桂北、安顺地区及湖南靖县等地。详见“苗族”(133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称“西部奚”,余部自阴凉河(今内蒙赤峰南锡伯河)移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称“东部
参见“白衣”(594页)。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湖名。又称“捕鱼儿纳浯儿”。“纳浯儿”蒙古语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贝尔湖。《一统志》作“布雨尔湖”,《水道提纲》作“布伊尔湖”。有哈拉哈河汇入,乌尔逊河流出,面积约600余平方公里。环湖水草
唐贞观十二年(638),吐蕃松赞干布以太宗李世民将弘化公主许配吐谷浑王诺曷钵,而谢绝己之请婚,乃吐谷浑从中离间所致,遂发兵进击吐谷浑,占据青海以南地区,尽取其资畜,迫吐谷浑遁走青海之北。不久,吐蕃撤兵
见“哈儿速卫”(1638页)、“哈失卫”(1632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之以土官,其中2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巴洪官尔、沙瓦官尔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