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山名。位于内蒙古克什克腾旗东北部。蒙古语音译,意为“鞍桥山”。古名蹛林,匈奴于秋季马肥时,常大会于蹛林。辽太祖阿保机曾在蹛林拜日。传说成吉思汗及其将帅曾登山进行祭祀,把棒槌石作为拴马桩。元末翁吉剌部居
1607—1677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四、五岁时跟兄长曲哇仁波且学习诵读经文,7岁授居士戒,10岁出家为僧,取名噶登措尼。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师徒同赴西藏,在噶丹寺朝拜达龙扎巴,受沙
即“哈密”(163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与※屯河卫同时建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道河流域。万历二十一年(1593)五月,神宗曾宴赏海西、安河等卫指挥歪卜等八十五名朝贡者。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书名。清代蒙文天文学著作。1950年从内蒙古哲里木盟征集所得,现藏于内蒙古图书馆。作者佚名,从其吸收西方天文学知识判断,可能是清朝后期蒙古人的著作。分上下两册。上册分天文理论和三垣星占两章;下册分蒙文
即“完颜亨”(1144页)。
①清政府赐予达赖、班禅等的金属册文。顺治十年(1653),五世达赖进京朝觐,于代噶接受册封,其册文刻于金制之叶片(呈长方形)上,各叶片间以金环连接,诸片可折叠,谓之“金册”。此后,历世达赖受册封,均有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满族传统的戏剧艺术形式。明末至清中叶,由击八角鼓演变而成。清末流行于今北京、沈阳及呼和浩特等地。八角鼓是满族击打乐器,为鼓书、单弦等曲艺伴奏。明嘉靖、隆庆间(1522—1572),北京有击八角鼓“擅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