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
即“库莫奚”(1110页)。
即“库莫奚”(1110页)。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黄飘战役”(2022页)。
见“白眉可汗”(606页)。
西夏外戚篡国事件。任得敬本宋朝西安州(今宁夏海原县西)通判。降夏后,以献女给仁宗李仁孝为妃,又领兵镇压部民起义之功,由西平都统军被召入朝,为尚书令、中书令、国相,进爵楚王。在朝擅权,穷兵黩武,培植私党
?—前74西汉将领。字少卿。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人。汉名将李广孙。少以善骑射、礼贤下士为世称誉。初为侍中建章监。武帝因其有李广遗风,使将800骑,深入匈奴地区侦察地形。归拜骑都尉,将众5000人
唐代南诏国第七世王寻阁劝年号(809)。仅1年。
见“德格”(2518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袜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的传统冬用袜,常于穿靰鞡鞋时穿之。
见“完颜永蹈”(1151页)。
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