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白利事件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支持和怂恿下,利用这一纠纷,出兵支持大金寺,并与川、康、青三省军队作战,后藏军失败,退回金沙江以西。经数年谈判,于1934年签订《汉藏协议安置僧民办法十二条》,1935年签订《安置大金寺僧规约》,1939年签订《安置大金良善寺僧详细办法》七条等一系列善后章程,始获最后解决。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支持和怂恿下,利用这一纠纷,出兵支持大金寺,并与川、康、青三省军队作战,后藏军失败,退回金沙江以西。经数年谈判,于1934年签订《汉藏协议安置僧民办法十二条》,1935年签订《安置大金寺僧规约》,1939年签订《安置大金良善寺僧详细办法》七条等一系列善后章程,始获最后解决。
见“祭索罗杆”(2089页)。
①见“耶律老古”(1309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即“吾古孙”(1046页)。
元朝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初立※詹事院掌其事。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储庆使司。二年,复立詹事院,未几,改为储政院。设院使6员,正二品,下领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
我国台湾高山族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千余。居住在台湾中南部玉山以西阿里山一带溪谷和1000至1500公尺高地上,包括嘉义县吴凤乡达邦、里佳、山美、新美、来吉、
苗族崇奉的始祖。贵州东南部地区苗族相传,古代洪水泛滥,世上只剩下姜央兄妹二人,兄妹婚配,繁衍子孙,遂有苗人。为纪念始祖,每隔13年举行一次隆重的祭祖活动,旧称※吃牯脏(今译鼓社节)。届时,牯脏头(主持
见“耶律章奴”(1319页)。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
匈奴语音译。汉代匈奴人使用的一种青铜刀。《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引应劭语“径路,匈奴宝刀也。”一说源自西周初年周人使用的名为“轻吕”的短剑。汉元帝(前49—前33在位)初年,呼韩邪单于与汉使韩昌、张猛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