夔龙纹铜方壶
见“中山王方壶”(297页)。
见“中山王方壶”(29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敦敦河卫,并说清代有敦敦河,今有人据此定其在前苏联境内的阿纽伊河口。
见“清佳努”(2109页)。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见“达延汗”(726页)。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从子车凌乌巴什率属余1200余户偕汗车凌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建旗。后晋封和硕亲王,兼右翼盟长。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乞列厄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四月设置之乞勒尼卫均改作奇穆尼卫。
即“豁罗剌思”(2581页)。
吐蕃赞普所戴之冠。系一种用红色软巾结成的帽冠,为赞普所专用。长庆元年(821),唐会盟使刘元鼎赴逻娑(今拉萨)会盟。亲见吐蕃赞普可黎可足服饰:“身披素褐,结朝霞冒(帽)首”。又敦煌石窟壁画“吐蕃王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