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岩议事
即“栽岩议事”(1843页)。
即“栽岩议事”(1843页)。
见“度稽部”(1721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见“天山”(216页)。
清朝废土司设屯官的措施。通行于四川藏族地区、青海撒拉族地区等。乾隆(1736—1795)年间,清政府镇压四川杂谷、嘉绒及大小金川土司后,废除土司制,设屯官统治其地,屯设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武职,依
见“合撒儿”(835页)。
北魏大将。又译鹅清。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一说本为鲜卑拓跋氏,明元帝※拓跋嗣之弟,因事被黜,以名为氏。少有将略,累著战功,迁振威将军。以追获宋将刘丰功,拜给事黄门侍郎。泰常八年(423),任中领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特斯河源。东至库兰阿济尔噶山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达罕德勒接本部中右翼末次旗界,南至桑锦达赉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北至伯尔克山接军台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即“完颜宗隽”(1156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格濮。他称阿哲。原为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弥勒、开远、易门、通海、双柏、华宁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