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又称完颜部、王家部。位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镇东北,吉林省通化市西南王家大堡附近。辖地在佟家江及新开河、富尔等江流域,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六年(1588),被努尔哈赤收服。
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北部。大兴安岭支脉。辽时称七金山。最高处在乌珠穆沁旗与巴林旗分界处。山容不甚险峻,惟岩石嵬巍,暴露山面。原有的森林因清乾隆时为山火所焚,只有分散的桦、榆等树。清朝视为边防重地、设
见“完颜”(1142页)。
见“玉素布”(476页)。
1884—1962彝族民主革命者。字志舟。彝姓纳吉。祖籍四川金阳(今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后迁云南昭通县(今云南昭通市)定居。1911年参加“保路同志军”,10月,在四川宜宾加入援川滇军。1912年
?—1309元朝大臣。蒙古克烈氏。湖广行省左丞相※也先不花第五子。初事成宗铁穆耳,掌宿卫事。出任海北海南道宣慰使、都元帅。以威望素著,为诸族帖服。黎族首领王高等以20余洞归附,输贡税。后以省亲辞职。武
前秦所开水渠。泾水,又名泾河,渭河支流,在陕西省中部,源于六盘山东麓,东南流经甘肃,至陕西高陵县入渭河。前秦建元十三年(377)左右,苻坚以关中水旱不时,议依秦汉郑国、白公故事,发其王侯以下及豪望富室
1809—1875清代教育家、诗人。字鲁平。甘肃皋兰县人,回族。咸丰五年(1855)中举。同治初,议叙五品衔,铨四川绵竹知县,辞不就。以绩学能文,先后被聘为皋兰书院、兰州府立五泉书院山长。授徒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