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中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那鲁班禅呼图克图界;南至布音图河,接那鲁班禅呼图克图及军台界;北至布音图河源,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札萨克一等台吉诺尔布札布,康熙五十一年(1712)授职。乾隆元年(1736),叙击准噶尔功,晋辅国公。四十六年(1781),诏该旗札萨克以辅国公爵秩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那鲁班禅呼图克图界;南至布音图河,接那鲁班禅呼图克图及军台界;北至布音图河源,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札萨克一等台吉诺尔布札布,康熙五十一年(1712)授职。乾隆元年(1736),叙击准噶尔功,晋辅国公。四十六年(1781),诏该旗札萨克以辅国公爵秩世袭罔替。
旧时德昂族民间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过完泼水节后的第三天举行。在大、中寨四面出入道口,以木搭起栅栏,称“鬼门”,在其附近的一棵大树叫“鬼树”。祭时必须在夜间五更时分,由头人※“达岗”
?—394东晋南北朝时期柔然贵族。郁久闾氏。柔然西部首领※緼纥提幼子、※社仑弟。原与父兄率部居柔然西部,服属鲜卑拓跋部。拓跋什翼犍(320—376)卒后,与父兄趁机脱离拓跋部,投附刘卫辰(夏主赫连勃勃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见“罕答河卫”(1173页)。
见“领民酋长”(2075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又称扎萨克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旗。乾隆十八年(1753),博罗纳哈勒九世孙汗车凌率众3000余户归清,次年,封札萨克和硕亲王。建旗,为左翼盟长。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汉代在氐族聚居区所置诸县的总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有蛮夷曰道”。《后汉书·百官志》说:“凡县主蛮夷曰道”。即:武都道、氐道、故道、平乐道、沮道、嘉陵道、循成道、下辨道、甸氐道、阴平道、刚氐道
?—1651清初大臣。满族。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初随族人古思哈等归附清太祖努尔哈赤,编入牛录,隶正白旗满洲,旋改隶镶白旗满洲。有文才,娴习文史,奉命掌书记事。后金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