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硕垒汗第十子。初号额尔德尼台吉。随母察罕达喇哈屯驻克鲁伦河布色谔埒客。康熙二十七年(1688),与兄车布登、阿南达率属
?—1822中亚浩罕汗国首领。乌兹别克族。※爱里木汗弟。初为伯克。嘉庆十三年(1808),奉命统兵进攻右部哈萨克,占领塔什干。次年兄死,袭位。统治期间,进一步对外扩张。十九年(1814)春,挥师夺取土
①地名。因山得名,本名仇维,山上有池,故曰仇池山。又名河池、百顷、氐池、仇夷、瞿堆。在今甘肃西和县西南(一说成县西北)。因山筑城,四面壁立,峭绝险固。上有平地,方20余里,田百顷,泉99源。可引泉灌田
准噶尔兵器。以铁为腔,长四尺余,制如内地鸟枪,手持施放。既用于战争,也供打猎和“护田”。因有较高准确性,向为喀尔喀蒙古人所惧。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内大臣奇塔特出使准噶尔时,噶尔丹曾以其4杆奉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刍为刍灵,亦称“处容”。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年值罗睺直星者,造刍灵,方言谓之处容”。其俗于正月十四日夜,扎草人,于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1716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驻居于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台吉※纳扎尔玛穆特之子。清康熙年间,率所属赴西藏礼佛,四十三年(1704),返归,时逢阿玉奇汗因向准噶尔部索要被扣留之散扎布属部未果
土默特等蒙古族地区女子的头饰。因自满族传入,故名。清代至民国初,蒙古族女子长到15岁时,开始改变发式,用簪别住头发使成髻。簪一般用骨或金属、玉、石制作。戴簪以示成年,可以婚嫁。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喀喇陀罗海接本部中左前旗界,西至鄂尔霍图山接本部中左旗界,南至巴彦罕山接本部中左旗界,北至温都尔鞥克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
?—前134故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偕※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范阳靖侯(一作范阳侯),赐食邑6200户。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卒。翌年,子德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