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宋代已有之。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洪武五年(1372)置。初设司令1员,正六品;司丞1员,正七品。十五年(1382),分别改称大使、副使。以其距边境远,加以私茶盛行,不便互市,三十年
即“乙弗”(2页)。
见“弗思木卫”(670页)。
又作破落汗拔陵、破洛汗拔陵等。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首领。沃野镇(今内蒙古五原北)民。匈奴族。单于之后,右谷蠡王潘六奚嫡裔,以潘六奚为氏,破六韩乃潘六奚之异译。北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一说五年),聚众
即“六城”(381页)。
见“迪万”(1427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归上京路统辖。为金代最北边的路。金初置万户,海陵王(1149—1160在位)时,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198),设节度副使。治所遗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古城。治所南至上京670
书名。原名《蒙古秘史》,蒙古语为《忙豁仓·纽察·脱卜察安》。不著撰人姓氏。明刻本12卷。《永乐大典》收录本15卷。原为蒙古皇室秘籍,藏国史院。元亡,明人得之,分段用汉字音写蒙古语原文及旁译、总译,共2
①元朝官员。哈剌鲁人。世祖近臣※答失蛮子。幼习蒙古文、畏兀儿文。及长,袭父职为博尔赤(司膳)。武宗至大(1308—1311)年间,任御药局达鲁花赤。仁宗皇庆(1312—1313)初,升监察御使,分巡岭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