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凌布木长子。康熙五十三年(1714),袭札萨克辅国公。雍正十一年(1733),以所属巴尔呼人由塔尔巴哈台遁俄罗斯,统
书名。清雍正十三年(1735)鄂尔泰等奉敕撰修,乾隆九年(1744)书竣。详载满族各氏族(惟不收皇族爱新觉罗氏)的源流世系、初居地及归附清皇室的年月。有乾隆间内府刊本传世。姓氏按姓分类,同姓者以本居地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藏语音译。见“谿堆”(2599页)。
氐族的一支。一说以白马水(今甘肃文县一带)而得名。与羌等杂居。又称武都氐、白马、白氐、故氐。秦汉时活动于西汉水流域,即今四川北部、甘肃东南部。主要从事农业,产名马、牛、羊、漆、蜂蜜等。其首领自称氐王,
?—593又称大义公主。北周赵王宇文招之女。大象二年(580),应突厥和亲之请,北周静帝将其嫁于突厥汗国佗钵可汗,为可敦(后妃)。次年,佗钵卒,依突厥俗复嫁佗钵侄摄图沙钵略可汗。时北周为隋所灭,遂怂恿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1863清咸丰朝广西壮族反清首领。又名元清,绰号长腰四。广西新宁州(今扶绥县)渠卢村人。咸丰元年(1851),曾被指控“代贼销赃”被捕入狱。未几,越狱逃脱,潜回渠卢村,组织“全胜堂”,竖旗聚众,武
清代后藏贵族。藏族。郡王※颇罗鼐之父。幼善骑射,读书习字。从政后执法公正,任政府孜康,办理协噶尔宗财政。后任藏军官。康熙二十年(1681),西藏与拉达克战争期间,奉命从拉萨率援军抵阿里,协助蒙古汗王噶
即“裴满达”(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