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周希武撰。是书为作者1914年随民国政府勘界大员周务学在玉树的考察记。全书原分上、下两卷,附宁海纪行一卷。1919年商务印书馆刊行。因印数有限,198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根据吴均校释重新印制发行。
参见“守塞羌”(902页)。
古沃沮族境内名城。有人认为,其后漏“溇”字,“沟溇”,高句骊语,意为“城”;“买沟溇”,即“买城”,地在今朝鲜咸镜北道之会宁。三国魏正始六年(245),毋丘俭征高句骊,其王奔此避难。一说此为《沃沮传》
见“图们江”(1435页)。
?—1465明代军政长官。畏兀儿人。百户松忽儿子。永乐二年(1404),受命袭父职。寻以父作战阵亡功,封羽林前卫正千户,送翰林院学译书。十一年(1413),改赐姓。累出使漠北和宁王阿鲁台、忠勇王也先土
西域古国名。王治尉头谷(今新疆阿合奇县哈拉奇一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口2300,兵800。国王之下设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各1人。居民从事游牧,兼营农业。衣服类乌孙。汉通西
见“锡伯族”(2364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相传为撒拉族最早的首领。蒙古国时期,与其弟阿合莽因反抗塞尔柱王朝(1055—1258)的压迫与歧视,率族人经撒马尔罕东迁来至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受蒙古国封为“达鲁花赤”(镇守官)。其子孙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息州决里为辽穆宗※延昌宫下之一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