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剌出
蒙古语,意为“平民”、“下民”,亦作哈剌抽、合剌除。对汗和那颜阶级而言。指蒙古贵族属下的牧民。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时(约9世纪末),蒙古社会已有此称。是由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此阶层的人对贵族和领主有隶属关系,平时要负担纳税、服役的义务,战时要自备马匹、武器随从作战。可保有少量牲畜和身边的私有财产,但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
蒙古语,意为“平民”、“下民”,亦作哈剌抽、合剌除。对汗和那颜阶级而言。指蒙古贵族属下的牧民。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时(约9世纪末),蒙古社会已有此称。是由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此阶层的人对贵族和领主有隶属关系,平时要负担纳税、服役的义务,战时要自备马匹、武器随从作战。可保有少量牲畜和身边的私有财产,但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意为“千户长”。与维吾尔语职官明巴什相似。每庄设1人。每2—3年更换一次。由群众提名,※阿尔钦(塔吉克地区首席长官)任命。凡获取其职位者,都要给阿尔钦送礼,至少送一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西藏古地区名。系西藏东部的工布及山南的塔布两个地区的合称。位于拉萨和泽当以东、波密和墨脱以西、雅鲁藏布江中下流及其支流尼洋河流域。气候温和,地宜农牧。原西藏地方政府曾在其地设有11个宗鳛,其中在塔布地
西夏遗址。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鄂托克旗陶思图村东北黄河南岸。城略呈方形,边长78米,宽73米。夯土筑成,基宽4米,高1.5米。西、南各有一门,门宽6米。城堡保存完整。出土文物有陶、瓷器片、瓦片等
见“塔海绀卜”(2161页)。
官名。五代、宋置。一般由边疆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中委任,统部落兵马。宋雍熙二年(985)党项首领李继迁占银州,在预署官职中设之。李德明相沿以党项人任之。西夏建国于12监军司中设此职,则不分党项与汉人悉委任
见“扎童卫”(193页)。
见“巴思哈”(410页)。
见“乌古部”(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