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赫哲族妇女旧时上衣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妇女的鱼皮上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式同今妇女便服上衣,但袖子肥而短,无衣领,领口、袖口和衣边绣有花纹。青年妇女穿的,以染成各种颜色的皮条剪成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壮族民间信仰的神祗。亦称“圣母”。流行于广西西北部。旧时,家家户户均设置“敬祀花婆先师之神位”。相传乃古时洗氏夫人死后所成之神。每年二月初二(相传系花婆诞辰)为专祀节日。通常于是日向花婆请愿,到河边架
?—前3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肥王※翁归靡与匈奴妇人所生子。※元贵靡异母兄弟。性格豪爽,向与右大将友善。宣帝甘露元年(前53),闻狂王泥靡被汉使魏和意击伤在逃,偕诸翎侯遁居天山。扬言借母家匈奴兵,众
见“刘禹锡集”(867页)。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达斡尔族中萨满(巫师)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称附体神灵是娘娘神。无氏族限制,有的氏族可能同时有两个,有的氏族则无。多由妇女为之,男人很少。小孩患天花或生病时
书名。清李慎儒撰。5卷。作者鉴于《辽史·地理志》编纂不精,其中地形讹误,时有可见,引古舛错,比比皆是;辽代四捺钵、五国部、南北各三关,亦皆散见于纪、志、传而乏系统记载。因就本人研究所得,并参考清人研究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