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补海
见“俺巴孩”(1884页)。
见“俺巴孩”(1884页)。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万历十四年(1586),与龙里卫、平伐长官司合并为新贵县。境内有汉、布依、苗等族。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芮奚部为※徒河州(一作徒何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
见“栋鄂部”(1572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即“乌斯多”(337页)。
?—18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鄂济氏。原名尚安。生员出身。历任兵部笔帖式、军机章京、郎中、布政使。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西安将军伍尔泰镇压甘肃撒拉族、回族起义,受命办理军需粮饷。四十七年,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见“土牛线”(65页)。
一作“发覩”。契丹语,意“铁瓜”。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又作“铁骨朵”。以熟铁打制,成8片,互相连接,围成瓜状,故名。中空。以柳木作柄,约长3尺,两头包裹铁皮。行刑时,打数不得超过7下(一记作70)。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