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黑苗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书名。有关侬智高起兵事件志书。15篇。宋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夏县人)撰。据采访笔记整理,每条后均注明提供材料者姓名,且当时司马光尚非权贵人物,故所记比官书较有真实感。
1618—1680清朝大臣。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巴赖都尔莽奈子。崇德三年,(1638),随父攻明宁远,救父于战阵。七年(1642),袭父爵三等子。随军征明,败明军于密云,克易州、顺德,略山东临清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隋朝将领。代郡鲜卑人。字长绪。有武略。北周时,历拜抚军将军、大将军,袭爵元寿县公。隋文帝即位后,历任襄州总管,进封谷城郡公,迁青州总管。后为御突厥进犯,出任朔州总管,文治武功均有建树。开皇五年(585
即“阴河”(933页)。
独龙语音译。过去云南贡山独龙族的父系氏族组织。包括若干个※“其拉”(父系家族公社)。到解放前夕已经不具有共同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氏族公社特征,已没有氏族公有土地和渔场(某些氏族仍保留有公共猎场),也没
金宗室。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胡速鲁子。年15,事太宗为左奉宸。皇统二年(1142),充护卫,授武器署丞,累官肇州防御使。大定(1161—1189)初,为元帅右都监,曾率部参与镇压契丹起义军。后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指一种象征性的战斗。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一个人的声誉遭他村人损害时,为了报复,即组织一次事先安排好的象征性战斗。届时,受损害一方的支持者全副武装,按照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至宁元年(1213),纥石烈执中受封。执中即胡沙虎,又名九斤,太子护卫出身,累官至招讨使。曾统军攻宋。大安元年(1209),御蒙古军于野狐岭,大败。崇庆二年(1213),屯中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