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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兵制

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规划吐蕃兵制,将吐蕃分为5个军事行政单位: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其中伍如、约如在卫地;叶如及如拉在藏地,以上统称为“四如”;苏毗如系附属机构,在今藏北及工布一带,加之又统称为“五如”。每“”相当于军事上的“翼”,伍如即中央翼,约如即右翼、叶如即左翼,如拉意为附属翼,苏毗如即苏毗翼。除苏毗如外,其余四者又各分为上下两部,又称支如。“”为军政合一单位。每如设“如本”(意为“翼长”或“翼官”),既是军事长官,又是相应的行政长官。统辖各如军队及执掌行政。各如辖区之内又设万户及千户(亦有译作“东岱”,即千户所)。时吐蕃总计设置61个千户。每千户之下又分设小千户及近卫千户各1。千户是吐蕃握有实际军权的军政机构。除在卫藏四如之内设千户所外,在东部汉藏交界地区又设苏毗如,包括通颊汉户11千户、吐谷浑6千户;在吐蕃与突厥交界处设香雄10千户。每千户设千户长(又称抚千,藏语音译为“东本”)。各如设将军或元帅,藏语称“玛本”,直译为“军事长官”。另设副职1人,即副将军或副元帅,负责统领本如所属诸千户所之军队。每如之千户由不同贵族具体负责。据《五部遗教》载,各如有不同图色的军旗,不同毛色的马匹相区别,例如,伍如(即中央翼),其上中翼(即上伍如)是烈焰红旗、长白鬃马;下中翼(即下五如)是黑色狮子旗、白蹄豹纹马。吐蕃全军的最高军事统帅称“天下兵马都元帅同平章事”及“天下兵马副都元帅同平章事”。据《新唐书·吐蕃传》载,吐蕃拥有“胜兵数十万”。其士兵皆兵民一体,亦兵亦民,一般士兵多为随军的“奴从”。这些奴隶“平居散处耕牧”,战时从征。在吐蕃奴隶制下,从军者称“武士”,藏语称“”,皆出自豪室贵族,奴隶不准为武士。战时武士出征,皆带有许多奴隶随行,谓之“奴从”。这些人是真正被驱使作战者。吐蕃多骑兵,步兵也可观。“人马俱披鏁子甲,其制甚精”,“其战必下马列行而阵”。攻城时有云梯及战车。将领善兵法,多谋略。“其兵法严,而师无馈粮,以卤获为资”。吐蕃士兵作战勇敢,“重兵死,以累世战没为甲门。败懦者垂狐尾于首示辱”。将领受赞普节制。每有战事,“征兵用金箭,寇至举烽燧,百里一亭”。传送军情指命者称“驿人”,又称“飞鸟使”,“有急兵,驿人臆前加银鹘”。吐蕃进军以统兵大臣为信,无信不敢妄动,其法极严。军中还有随军咒师,参预谋划和占卜吉凶。此外在吐蕃东部汉藏交界地区,特别在其占领下的河西一带,军制略有不同,在此设五道节度使,如“五道节度兵马都统群牧大使”等。并设常规军驻守,称“三勇武部”,亦称“噶玛洛部”(意为“无赞普令不得返回之军部”)。其中心设在临洮,又称河州。“东方各节度”经常集此议事。其军令随时通过在占领区所设的万户、千户、百户、十户及各部落下达。这一带的吐蕃兵除藏人外,还有自远方调来之羊同兵、苏毗兵及当地的吐谷浑等族兵,皆受吐蕃奴隶主驱使。其中吐蕃奴部的嗢末部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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