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特斯托依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摆出,并从妇女中选出一人“剪彩”,以供来宾观赏评论。各种礼品分别以5、7、9、11为单位。前来参加聚会的亲友一般地携带礼品,以助主人一臂之力,并表示祝贺。礼品数量,视亲疏远近及各自经济状况而定,按习惯,大都尽力而为。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摆出,并从妇女中选出一人“剪彩”,以供来宾观赏评论。各种礼品分别以5、7、9、11为单位。前来参加聚会的亲友一般地携带礼品,以助主人一臂之力,并表示祝贺。礼品数量,视亲疏远近及各自经济状况而定,按习惯,大都尽力而为。
见“按出虎水”(1623页)。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首领。有两种:一称“德古”,意为“善于辞令的尊者”,是诺伙奴隶主专政的执行者、地位较高;一称“苏易”,意为“为大家办事的尊者”,地位低于前者。“德古”须熟悉家支谱系和历史典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原喀喇沁部贵族之裔。兄达希于崇德(1636—1643)初,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后达希获罪,以其袭职。五年(1640),从征明松山,屡立战功。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山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古地区名。系广汉郡、犍为郡、蜀郡三郡之合称。蜀郡秦时置,广汉郡、犍为郡为汉初及武帝时先后自蜀郡析置。三蜀之地约当今四川中部、贵州赤水河流域、三岔河上游及云南金沙江上游以东和会泽以北地区。境内除蜀人外,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即“板升”(1293页)。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