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灵阿
?—1773
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金川,以功,授领队大臣。三十八年三月,随军分攻当噶尔拉,受伤卒。赠都衔。进世职一等轻车都尉。
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金川,以功,授领队大臣。三十八年三月,随军分攻当噶尔拉,受伤卒。赠都衔。进世职一等轻车都尉。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干崖宣抚司(治今云南盈江县东北旧城)宣抚。娶木邦宣慰使罕拔之妹为妻。嘉靖三十九年(1560),遭缅王莽瑞体侵,附于缅,与诸土官随缅王入扰。万历(1573—1620)初,卒
即“延优”(818页)。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倅贰之职。”意为“副职”。太祖阿骨打时始置。《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宣、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之
见“阗池”(238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高车国王称呼。汉语意为“大天子”。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不愿随柔然豆仑可汗对北魏战争,乘柔然内乱势弱之机,率众10余万落西迁到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古城一带)西
见“编架弩”(2308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见“郁成”(13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