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宋代四川马湖蛮属下众部落名。乌蛮系统。总首领自称“马湖路三十七部落都王子”。分布在今马边县至雷波县地区。一般认为与彝族有密切关系。
蒙古语音译,意为“金匠”。系准噶尔管理绘塑佛像事务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阿尔塔沁鄂拓克,由一宰桑管辖,约500户。
见“梅古悉”(1979页)。
黄帽派喇嘛庙。一称巴伦台庙。位于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和静县北90里。清光绪十五年(1889,一说二十四年,1898)建。为天山南路旧土尔扈特蒙古总庙。内置经学、医学、密宗三院。解放前有喇嘛300
见“辖里尀”(2445页)。
1565—1627清初将领。又作达诸护。满洲正蓝旗人。兆佳氏。世居纳殷。初任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乌拉、叶赫诸部,护卫宁古塔,均有功,授三等男爵。天命十年(1625),率兵征东海瓦尔喀和卦尔察部有功。
彝语音译。意为一半。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的一种。由属于不同主子的男女单身奴隶被强制配婚安家而成。规定其所生子女,由两家主子平分占有。等级地位和受奴役剥削情况,相当于阿图阿加。
土司名。位于湖南西部。元置,治所在今永顺县东南上榔保地区。属思州军民安抚司。向达迪为洞民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五年,升为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向氏世袭其地,传1
?—1425即“灵赞善王”。明代藏传佛教名僧。藏族。生于四川甘孜州灵藏地,故《明史》又称“灵藏僧”。永乐四年(1406),遣使贡于明,受封灌顶国师。次年,加封“赞善王”。其兄朵甘卫都指挥使剌兀监藏卒,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拔都曾孙宽彻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