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青留土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清末回族教育家。字印琮,号雪。江苏镇江人。清末在江苏镇江创办穆原学堂,自编教科书,倡导回民学习新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镇江发起组织“东亚穆民教育总会”,后改称“东亚清真教育总会”,号召各地成
即“库莫奚”(1110页)。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滇东北地区。约成书于清初,作者不详。主要记载水西(今鸭池河以西,大方、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茫部(今云南镇雄县一带)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
①西域地名。《汉书》、《后汉书》、《魏略》、《三国志》、尼雅出土晋代木简、《魏书》、《隋书》、《新、旧唐书》、《新五代史》、《宋史》等都称其地为疏勒。《洛阳伽蓝记》、《高僧传》、《续高僧传》作沙勒。《
17世纪初荷兰侵略者在台湾构筑的一个侵略据点。天启四年(1624),荷兰殖民军被明朝军队逐出澎湖后,转移侵占台湾本岛西南沿海地区,为巩固在台湾的立足和扩大对台湾岛的侵略,在安平的一鲲身构堡筑城,荷兰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回族族谱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马注纂修。1册。书前有马注《赡思丁公茔碑总序》。正文分为:《封赠》、《咸阳王抚滇绩·附考》、《咸阳王宗祧记、历代皇帝敕书》、《滇西分支考》等。另附录《马注、马复初
见“可吉河卫”(492页)。
辽朝对部分女真人的称呼。一作生女直,《辽史》常以“女直”称之。又因其未编入辽朝户籍,故又称不系辽籍女直。名称含义,当是因其社会发展较慢,相对熟女真而言。来源于黑水靺鞨。分布在今第二松花江以北,吉林省扶
见“斡齐尔博罗特”(24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