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牲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以示隆重。参见“太庙四祭”(274页)。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以示隆重。参见“太庙四祭”(274页)。
清代关于西藏地方添兵、划界及官员职责的规定。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都将军鄂辉收复廓尔喀所侵藏地后,奏准设站定界,主要内容为:前后藏分驻绿营官兵,由都司、外委管领,设立塘汛12处,边界等处添设藏兵
沙俄乘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进逼京、津,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八年(1858) 6月13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共十二款。主要内容:俄国得在上海
黎族一支系。“侾”是黎语汉译,意为“住在外围地区的人”。《广东新语》:“与生黎近者为三差黎,与民近者为四差黎”,均属其次分支。是黎族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支系,主要分布在乐东、崖县、陵水、东方、昌江
由官方统制的互市。中国历代内地王朝为取得周围民族的马匹和其他土产,特设一些机构和市场,管理、统制或垄断这种贸易,与民间的贸易(民市)相对而言,称为官市。明代,两者的界限更为严格。明廷为保证收购足够的马
匈奴官名。或将“相”、“封”分别作为两种官职,将“封”写作“将”。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为中下级职官,隶属于匈奴24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
见“乌林答胡土”(348页)。
西晋时期流民起义。永宁元年(301)十月,益州刺史罗尚奉行强制政策,派兵抵绵竹(今四川德阳县北),副令当时避乱就食于蜀的流民10余万限期返归原籍,抡掠流民资财,并遣辛冉率步骑3万袭击流民军北营。流民军
见“速檀”(1840页)。
见“郁于”(1350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部。牧地东界苏尼特左翼旗、西界四子部落,南界察哈尔镶黄旗,北界大漠。元为兴和路地,明为成吉思汗后裔所居,至库克齐图墨尔根台吉,号所部曰苏尼特。再传至绰尔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