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即“失宝赤万户府”(592页)。
895—948五代后汉皇帝。947—948年在位。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后唐奠基者※李克用列校刘璜之子,生于太原。初事后唐明宗李嗣源,寻转为石敬瑭(后晋高祖)牙门都校。力助石敬瑭举兵反后唐,为北京马步军都
清朝大臣。蒙古族。历仕太宗、世祖、圣祖三朝。崇德年间(1636—1643)任一等侍卫。顺治(1644—1661)初,累进世职二等轻车都尉。睿亲王多尔衮摄政时,曾扈从世祖福临幸多尔衮官邸。及世祖亲政后,
见“铁骊”(1877页)。
见“积庆宫”(1881页)。
见“硬寨司”(2192页)。
见“咬里卫”(1645页)。
金代为※完颜希尹所立之庙。希君字谷神,以创制女真文字有功,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诏令依苍颉立庙于盩厔(今陕西周至)例,为希尹立庙于上京纳里浑庄(今吉林舒兰),委本路官1员与本千户春秋致祭,所用诸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亦称峒氓,参见“峒僚”(1646页)、“峒丁”(16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