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类编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表,志的内容如天文、地理、历律制度等均按年入纪。是对《元史》的改编,也利用《元典章》、《经世大典》及私人文集补充改订若干史实,有其学术价值。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表,志的内容如天文、地理、历律制度等均按年入纪。是对《元史》的改编,也利用《元典章》、《经世大典》及私人文集补充改订若干史实,有其学术价值。
见“阿卜杜拉伯克”(123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费雅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女真首领秃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古木河等2卫同时设立,以秃剌等为指挥。十年(1412)三月,兀速麻河等处女真首领把失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早期的一种宗教信仰陋习。当地民间认为,人死亡系某种“鬼人”或某家先世鬼魂作祟所致。一旦巫师为病人驱鬼治病未愈者或巫师判断由某家先世鬼魂作祟致死者均属“白支根”。死者家长据此便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
见“耶律宗真”(1315页)。
契丹王朝时对有盛名的三任※于越的誉称。于越本契丹官名,建国前所置,时“总知军国事”(《辽史》卷1),统揽部落联盟实权,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称帝前曾任此职。阿保机称帝后,总权归皇帝,此职乃“无职掌”,为最
即相扑。参见“布库”(461页)。
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吐谷浑王※诺曷钵与※弘化公主第五子。以父附唐、内徙,受唐封右鹰扬卫大将军、宣王。
清代湖南南渭州土官。字柱臣。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以随父彭凌高率土兵助清军剿吴三桂之乱,克辰龙关有功,永顺宣慰使任命其为凯旗旗长,并总理州事。雍正五年(1727),纳土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