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籍,免除杂泛科差。如种田、作营运,仍须出纳地税商税。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籍,免除杂泛科差。如种田、作营运,仍须出纳地税商税。
辽代中期学者。字敌隐。契丹族。皇族孟父房之后,于越※耶律屋质庶子。史载其性廉谨,善属文。圣宗朝入仕,统和二十四年(1006),以父为太宗、世宗、穆宗三代重臣,以善政著称,乃述其安民治盗之法奏上。补小将
唐代南诏行政机构名。为六节度之一。据《南诏德化碑》“(赞普钟)十四年(唐代宗永泰元年,即765年)春,(阁罗凤)命长男凤伽异于昆川置拓东城。”改称鄯阐府。依樊绰《云南志》则谓:“拓东城,广德二年(76
布依族传统节日。明清时,多数地区以夏历十一月初一为岁首,定番州(今惠水县)以十月初一为岁首,后改为十二月为岁首。至民国年间,各地逐步改同汉族以正月为岁首,十二月三十晚为除夕,正月初一过大年。为布依族最
见“博尔博户大渠”(2154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文字末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用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等的方法。中国古代文献早有记载。《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
清末砖雕工匠。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光绪年间,生于回族砖雕之乡河州,幼受砖雕工艺熏陶。集民间工艺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擅长花卉草木。作品内容丰富,构图均衡,线条流畅、刀法纯熟,装饰性很强。
①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号噶尔玛岱青和硕齐。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长子。康熙年间屡遣使向清廷纳贡,获厚遇。因部落繁盛,势力较大,二十二年(1683),清廷允其贡使与噶尔丹、阿玉奇等各部
?—1791清代武官。索伦人。姓都拉尔氏。乾隆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吉尔孔额巴图鲁,官佐领。五十六年(1791),从征廓尔喀,在帕朗古战斗中阵亡,追赠云骑尉世职。
参见“讷克布伯克”(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