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强
见“耶律有尚”(1309页)。
见“耶律有尚”(1309页)。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费雅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女真首领秃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古木河等2卫同时设立,以秃剌等为指挥。十年(1412)三月,兀速麻河等处女真首领把失
即“阿巴特”(1201页)。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的神祗之一。安放在木鼓房中,为女性,专司稻谷生长,每个村寨普遍供奉。每年撒过谷种后,都得猎头祭祀,否则认为庄稼便生长不好。由于盛行砍头祭谷神,造成寨与寨之间频繁械斗,直至
见“恩克巴雅尔”(1871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普光寺”。在甘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青海东科尔寺属寺之一。为肃南著名的格鲁派寺院。相传此寺马蹄殿青石板上有马蹄印迹,故名。系藏族部落马蹄十四族所建,并由十四族供养。全寺包括金塔寺、千佛
见“达赖汗”(729页)。
书名。清厉鹗撰。共24卷。初刻于乾隆八年(1743)。鹗,字太鸿,钱塘(今杭州)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作者引用史书、方志、碑刻等358种,仿裴松之注《三国志》体例,竭生平之力,对《辽史》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