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逊河卫
见“也速卫”(141页)。
见“也速卫”(141页)。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属员。掌管案牍及管辖吏员,为宣抚司经历的副手。明代授任土官,秩正九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即“保和”(1681页)。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
见“哈密瓜”(1637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人。初随汗王部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乾隆十九年(1754),受土尔扈特汗王敦罗布喇什派遣,借道俄境归国,于二十一年(1756)抵北京。七月,清政府应其请求,派麒麟
又作“巴雅米纳堪布”。清代西藏高僧。巴雅尔系蒙语,有“礼仪”之义。多以传达清中央与西藏地方间政令为己任。如十世达赖时之堪布,曾随清驻藏大臣文干等依清朝所定“金瓶掣签”制,择定十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后奉
西域古国名。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年在位)初年西迁之月氏所建。时月氏迫于匈奴冒顿单于的攻击,自敦煌、祁连间迁至塞种地区(今新疆伊犁河流域一带)。文帝后三年(前161)前后,复遭匈奴老上单于与乌孙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即“扎里赤”(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