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八分公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古地名。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自东汉定都洛阳,因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为西汉都城,遂以方位称洛阳为东京,长安为西京。隋、唐(唐至德二年即公元757年,至上元元年即760年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
见“德利”(2517页)。
见“阿史那昕”(1220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
见“开圣丹宝”(215页)。
山名。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黑龙江省北部及黑龙江以北俄罗斯境内山脉的总称。略成弧形,北为外兴安岭。南为内兴安岭。内兴安岭西为大兴安岭,又称西兴安岭;东为小兴安岭。大兴安岭在内蒙古东北部和黑龙江省西北
在南京中华门外花木乡南北中村。为纪念清初伊斯兰学者刘智(约1664—1739)所建。始建于乾隆(1736—1795)年间,先后于同治九年(1870)和光绪三十三年(1907)重修。原建有石门柱一对。华
即“哈密”(16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