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
见“兀鲁”(107页)。
见“兀鲁”(107页)。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1034—1048又写作宁凌噶、宁凌哥。党项人。西夏景宗元昊子,野利后所生。天授礼法延祚五年(1042)十二月太子宁明死,翌年立为太子。十年(1047),父元昊夺取其未婚妻没Ȼ
即“戈什哈”(283页)。
1509—1560※叶尔羌汗国第二代汗。又译热西德。※萨亦德汗长子。1533—1560年在位。少年时被父派驻※蒙古斯坦,不久被哈萨克和吉利吉思逐回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1527—1528年征博洛尔,
1888—1967近代伊斯兰教经文音韵学家。河南洛宁人。回族。幼家贫。少时入清真寺习经,及长,求学于河南、陕西、甘肃、山西、北京等地。在京期间,曾随土耳其人穆罕默德·阿里学习伊斯兰教义,并专攻经文音韵
见“恨克卫”(1726页)。
见“拓跋禄官”(1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