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长官司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书名。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苏尔德据永贵、固世衡辑编之《回疆志》改编。正文分4卷,卷首1卷。卷首载《平定回部叶尔奇木碑铭》、《平定回部纪功伊西洱库尔淖尔之碑》文、《新疆回部图说》。卷1主要载述天山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清代呼和浩特早期的官学。雍正元年(1723)建立。地址在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南柴火市街。是教育蒙古贵族子弟的学校,除学习满、蒙、汉语文外,兼学骑射,以造就文武兼备的人材。学生结业后,选拔通晓满、
见“喀尔提锦部”(2208页)。
见“噶锡哇”(2501页)。
1860—1938近代伊斯兰教经师。字本廉。四川成都人。回族。幼承家学,及长从云南著名经师普洱马(寿德),学习天方经典名著。及经史、诸子百家。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聘为皇城寺教长及开学阿訇,任职4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
即“札剌儿”(433页)。
藏语音译。地区名。西藏地区之别称。旧时将西藏分为阿里、卫(前藏)、藏(后藏)和康(又称喀木)四部。有时又合称卫及康区西部两地为“卫”;阿里、藏两部为“藏”,故总称卫藏。元、明两代称乌思藏,清译“卫”,
清代旗籍上具名的开户人。参见“开户”(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