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咄陆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东厢(左厢),居碎叶川(今楚河)东。共有5部:处木昆律部、胡禄屋阙部、摄舍提暾部、突骑施贺逻施部、鼠尼施处半部。每部设一啜统辖。因与※五弩失毕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率众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自号※泥伏沙钵略可汗,统领五咄陆、※五弩失毕。显庆二年(657),西突厥灭亡后,唐于其地置昆陵都护府,以※阿史那弥射为兴昔亡可汗,统领五部众。历传※阿史那都支、※阿史那元庆、※阿史那俀子、※阿史那献。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东厢(左厢),居碎叶川(今楚河)东。共有5部:处木昆律部、胡禄屋阙部、摄舍提暾部、突骑施贺逻施部、鼠尼施处半部。每部设一啜统辖。因与※五弩失毕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率众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自号※泥伏沙钵略可汗,统领五咄陆、※五弩失毕。显庆二年(657),西突厥灭亡后,唐于其地置昆陵都护府,以※阿史那弥射为兴昔亡可汗,统领五部众。历传※阿史那都支、※阿史那元庆、※阿史那俀子、※阿史那献。
见“花剌子模”(999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见“佛满洲”(1097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番社”专门储藏作为社饷的谷米仓库。以竹、木和茅草筑成,或方或圆,或三五间、十余间毗连,基高于常屋,每间可容谷300余石。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见“布库里雍顺”(471页)。
15世纪时※达斡尔族的称号,见(735页)。
蒙古国将领。克烈部人。原隶属克烈部王罕。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败亡后,率属众200人归降铁木真(成吉思汗)。从征乃蛮、西夏,以功,授千户(一说万户)。太祖六年(1211),从木华黎征金,随前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泰定三年(1326),成吉思汗叔答里台后裔买奴受封。
680—738唐代吐谷浑王族。字坦,号代乐王。慕容氏。神龙二年(706),受唐封左屯卫翊府左郎将。景云二年(711),摄左屯卫将军,仍充押浑(指吐谷浑部落)副使。玄宗开元元年(713),拜上柱国,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