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之制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贵州地方志书。清李其昌纂修。其昌字敬伯,四川成都人,时任南笼知府。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成书。8卷。为南笼府第一部志书。内容包括天文、地理、赋役、营建、秩官、选举、人物、艺术、外志9纲,共25目,
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语支之一。分布在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湖南省。包括侗语、水语、仫佬语、毛难语、拉珈语、僙语和莫语。使用人口180多万。侗水语支内部同源词的比例数达60%~70%;本
新疆南部诸族反动国民党统治及民族压迫的武装斗争和民族民主革命。1945年夏,在蒲犁(今新疆塔什库尔干自治县)及其毗连地区的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族中一些具有革命思想的人,经过长期酝酿,成立革命组织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1742清朝官员。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山贝子善巴喇什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五十八年(1719),尚郡主,封多罗额驸。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又称撒拉内八工,与※撒拉“外五工”相对而言,指清乾隆以来位于黄河之南的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地区。“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乾隆四十六年(178
?—168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格济勒氏。天聪八年(1634),袭伯父舒珠骑都尉世职,授三等侍卫。旋任刑部郎中兼佐领。顺治七至九年(1650—1652),三遇恩诏晋世职至二等轻车都尉。十八年(16
?—403或404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素和氏(后改和氏)。世领部落,为代国附臣。以才辩知名。道武帝拓跋珪时为外朝大人,参军国大谋,雅有谋算,拜龙骧将军,赐爵日南公。从平中原。天兴元年(398),以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