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都统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提督等官,分领前述诸地军务。衙署设印房、粮饷、驼马3处。每处各置章京1员、笔帖式1员。别有委笔帖式、书识员数不等。隶伊犁将军节制。同治三年(1864)为回民起义军攻杀。十年(1871)复置。光绪十年(1884,一说1882)裁。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提督等官,分领前述诸地军务。衙署设印房、粮饷、驼马3处。每处各置章京1员、笔帖式1员。别有委笔帖式、书识员数不等。隶伊犁将军节制。同治三年(1864)为回民起义军攻杀。十年(1871)复置。光绪十年(1884,一说1882)裁。
即“主儿勤”(620页)。
西汉时夜郎侯。西南夷人。建元六年(前135),武帝开发西南地区,以唐蒙为中郎将,将千人出使夜郎,商议在夜郎境内修治道路,设郡县,置官吏等事宜。多同接受汉使厚赐,同意在夜郎部分辖境内设郡。汉使其子为令,
明代辽河东西民族区域分界线。明廷为防备兀良哈蒙古三卫和女真各部骚扰汉族聚居区,巩固其对东北地区的稳定统治而设立的防线,简称“明边墙”。共分三段,即辽西边墙、辽河边墙和辽东东部边墙。辽西边墙始修于明正统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元俟析部。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黑讫支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首领※可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1177—1224蒙古国将领。字君宝。本姓耶律氏。契丹族。善骑射,武力超人,貌黑,人称“哈喇元帅”。祖世为辽代望族,金世宗大定(1161—1189)初年,因避移剌窝斡兵事,徙辽西,更姓王,遂为义州开义
书名。藏文名《嘎钦嘎桂玛》,相传为伏藏(即埋藏于地下之书),后为掘藏者发现。撰者不详。从书末记载中提到止贡巴、热振巴等教派传人看,推知大体成书于12世纪。原书以手抄本传世。全书275页。北京民族宫有楷
县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西北。原为昭乌达盟巴林左、右2翼旗地。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因土地放垦,外来垦户日多,析置此县,属直隶赤峰州。民国时属热河道,现属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
见“山寨夷”(119页)。
1852—1900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寿三。甘肃河州(今临夏县)韩家集阳洼山人。回族。光绪六年(1880)中头名武进士,授守备职。后参加镇压光绪二十年(1894)循化撒拉族暴动及二十一年(1895)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