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见“瓜藤亲”(584页)。
古城名。又称巴尔库勒城。位于新疆巴尔库勒淖尔(又称巴里坤湖)东南,以水名城。雍正九年(1731)岳钟琪创筑。城周8里2分有奇,高2丈(一作1.9丈)。有4门:东承恩、西得胜、南沛泽、北拱极。四周有瓮城
唐时南诏王室称谓。《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新唐书·南蛮传》:“蛮谓王为‘诏’”,“其先渠帅有六,自号‘六诏’,兵力相埒,各有君长,无统帅。”“王(诏)坐东向,其臣有所陈,以状言不称臣。王自称曰‘元
西藏解放前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措”或“定”相当于乡一级地方政权,个别“措”相当于区一级地方政权。17世纪中,喇嘛梅惹·洛卓嘉措和措那地方官(定本)朗喀却札受达赖五世的派遣,执掌门隅政教大权,于1
古水名。史载室韦族达姤部与黄头室韦分布其东西。通行看法是即今第二松花江,因此江在唐代称“粟末水”,一作“涑沫江”,“”为“涑”字之误(此说与唐代这一地区的民族分布有矛盾,待考)。
见“白高大夏国”(608页)。
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412十六国时期西秦国君。陇西鲜卑人。※乞伏国仁弟。晋太元十三年(388),兄卒,被推为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河南王,改元太初,迁都于金城(今甘肃兰州市西北黄河南岸)。次年,受苻登册封为大将军、
①古族名。今乌兹别克族在元、明时的译称。13世纪初居里海附近。语言属突厥语族,其体质为突厥、蒙古、伊兰三种血统的混合。14世纪上半期钦察汗国(金帐汗国)月即别汗(1313—1341年在位)统治时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