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银号、钱庄行业联合组织。据说乾隆年间(1736—1795)已建立。咸丰十年(1860)的《整立钱法碑》文中曾见其名。嘉庆道光时(1796—1850),加入该社的票号、银号、钱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河北沧州人。回族。生于清末民初。世代为伊斯兰教经师。幼承家学,研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享誉华北。善阿拉伯文书法,笔法圆润有力,人皆宝之。其
见“鄂木布”(2049页)。
即“孛术鲁阿鲁罕”(992页)。
吐蕃敦煌官府文书。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13. Fr. 67号卷子。系吐蕃安抚节度衙催沙州速送粮谷之信令。内容是:“大臣论拉热、尚来桑于龙年夏季,自节度衙驻所谢德松才发出盖印急信,致函尚达玛尤公: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博啰卫,并将正统后设波罗河卫作博啰河卫。
见“炒花”(1502页)。
见“乌春”(329页)。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契丹语音译。本意为“孝”,亦引伸为“敦睦”。《辽史·国语解》作“得失得本”。契丹小字《仁圣大孝文皇帝哀册文》中“孝”,音近“赤寔得本”,可证“得失得本”误。石敬瑭为报答耶律德光援立之恩,遣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