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尕得林耶”、“格底林耶”,系阿拉伯语“大能者”之意。原传播于阿拉伯和中亚苏非派的一个较大的教团。一说于康熙十三年(1674)由穆罕默德第29世后裔华哲·阿布都·董
见“恰克拉”(1725页)。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西汉时乌孙贵族。肥王翁归靡次子,汉※解忧公主生。年轻时深得莎车王喜爱。后莎车王死无嗣,国人上书请于汉庭,欲以其继统。诏许,遣使往送。及即位,横暴恣肆,民怨沸腾。为莎车王弟呼屠微执杀。
见“盛逻皮”(2033页)。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土家族。洪武二年(1369),偕子内附。随朱元璋战败陈友谅有功,升南渭州(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隶永顺宣慰司。
见“哈剌和林”(1639页)。
蒙元官名。又译“扯儿宾”、“彻儿必”、“阇里必”。《元朝秘史》简释为“官人”,无详解;《蒙古译语》释为“宰相”;《登坛必究》译作“把总”;那珂通世《成吉思汗实录》解释为“侍从官”。近人依其职守,认为近
1944年初中共琼崖特委在白沙黎族地区成立的抗日工作机构。1933年以黎族首领王国兴等领导的反抗国民党迫害的黎族大起义失败后,派代表找到中共琼崖特委领导的革命队伍,要求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抗日和反抗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