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安臣条约
即“中美续增条约”。
即“中美续增条约”。
元仁宗年号(1314—1320)。凡七年。
明代审讯制度。凡重大狱案,不经问刑衙门而由朝廷直接审讯。取慎刑之意。参与审讯者为旨令的三法司、六科给事中及六部等在朝大臣。
西汉惠帝三年(前192)改鄢县置。治今湖北宜城市南。属南郡。东汉建安中改属襄阳郡。南朝宋废。唐天宝元年(742)改率道县复置,即今市。属襄州。北宋末属襄阳府。元属襄阳路。明、清属襄阳府。
西汉初为侯国。《史记·高祖功臣侯表》:高帝十一年(前196)封杜恬为长修侯,武帝元封四年(前107)侯相夫坐事,国除为县。治今山西新绛县西北,属河东郡。东汉废。
科场称谓。唐代指应武举之人,明清指武乡试之中式者。以区别于文科举人,故名。参见“武举①”、“武乡试”。
①本春秋楚棠邑,秦置堂邑县。治今江苏六合县北。西汉高帝时为侯国,后复为县。属临淮郡。东汉属广陵郡,西晋复属临淮国。东晋安帝时废入侨尉氏县。南朝梁复置。隋开皇四年(584)废入六合县。西汉置铁官。西晋永
隋大业二年(606)置。因处颍水上游得名。治故郑城,即今安徽颍上县。属颍州。三年属汝阴郡。唐初移治今县北。复属颍州。宋、金时一度属顺昌府、寿州。蒙古至元二年(1265)废,寻复置,仍属颍州。徙治今颍上
书名。明王世贞撰。一卷。专记明代典章制度,尤详于沿革。有一定参考价值。
明山东东平人,字士良。洪武元年(1368)举秀才,为典簿。出使安南,称旨。历官工部员外郎、侍郎,礼部尚书等。明初更定礼制,多取其议。后以不称职罢。著有《尚友斋集》等。
《诗经》组成部分之一。五篇。周代宋国的作品,原十二篇,佚亡七篇。《国语·鲁语》:“闵马父曰:‘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大师,以《那》为首。’”正考父曾佐戴、武、宣三公,而宋宣公死于周平王四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