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相
官名。(1)少师、少傅、少保的别称。以其位居宰辅之次。(2)御史大夫的别称。以其秦汉时为丞相之副。
官名。(1)少师、少傅、少保的别称。以其位居宰辅之次。(2)御史大夫的别称。以其秦汉时为丞相之副。
?—1371元末云南麓川(今瑞丽)人。傣族。麓川土官。至正二年(1342)叛元。六年,侵夺路甸。十五年,降元,遣其子莽三入朝。因置平缅宣慰司,任为宣慰使。
即“黄帝内经明堂类成”。
以隐蔽、出其不意之方式击人之兵器,便于匿藏。有手掷、索系、机射、药喷等不同种类。清以前已为武士所用,至清使用渐盛。
官名。北魏、北齐为大宗正少卿的省称。隋、唐、五代为宗正寺次官,亦称宗正寺少卿,通判本寺事务。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初仅设一员,后增为二员,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
1459—1536明湖广公安(今属湖北)人,字时鸣,号黄山。弘治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正德十一年(1516)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嘉靖六年(1527)因镇压苗民起义功进户部尚书,于盐政、钱法多所用心。次
书名。又名《清朝续文献通考》或《清续文献通考》。近人刘锦藻编撰。上继乾隆年间修成的《皇朝文献通考》,故名。为清中后期行政制度、社会经济制度及科技文化教育、军事制度的资料汇编。体例基本依《清朝文献通考》
地名。始见于明。陈第《东番记》:“其地……又有双溪口,加哩林。”杜臻《澎湖台湾述略》作“茄哩屿”。即今台湾台南县西南佳里镇。
官署名。金代置,属太府监。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八品、正九品。天德二年(1150)改市买局。又,宋初亦曾置,太平兴国四年(979)改杂买务。
官制用语。宋承唐制,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本应出职授官,勒令继续留司任吏职;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命回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再依据选限,准予出职。
文书名。(1)军中文书统称。凡征召、罪责、晓慰等皆用之。(2)朝廷有大征讨,为申明出师之名,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