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祐樘
即“明孝宗”。
即“明孝宗”。
刑法用语。请求官府对某人判处死刑。《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某里士伍甲告曰:‘甲亲子同里士伍丙不孝,谒杀,敢告。’”又,《史记·田儋列传》:“田儋佯为缚其奴,从少年之廷,欲谒杀奴。”这种控告适用于
官名。(1)《周礼》秋官之属。佐助大行人掌九仪宾客摈相之礼。唐代鸿胪寺司仪署置六人。司仪署掌凶礼仪式及丧葬之具,司仪之职掌当与凶仪有关。明洪武十三年(1380)亦置,四人,从九品,初为殿庭仪礼司序班,
在今福建福州市北。五代晋天福四年(939),闽连重遇作乱,闽王王昶出北关,至梧桐岭,众逃散,即此。
清末资政院议员。宣统二年(1910)选定,共九十八人(定额一百人)。由皇帝从年满三十岁以上的宗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外藩王公世爵、各部院衙门官员、硕学通儒、纳税多额者六类候选人中钦定。掌参与资政院议案
即“吉利吉思”。
又称勘合户由。明代卫所军士的军籍证件。由兵部制定,颁给内外卫所军士。上写从军来历、调补卫所年月、在营丁口数目。遇点阅即以此为验。其底簿藏于内府。
冠名。(1)战国与汉代武官之冠。《后汉书·舆服志》:“武冠,俗谓之大冠。环缨无蕤,以青系为绲,加双鶡尾,竖左右,为鶡冠云。……鶡者勇雉也,其斗对一死乃止,故赵武灵王以表武士。”(2)隐士之冠。《汉书·
即“黄头回鹘”。
①官署名。唐代将作监所统采伐木材的机构,置监、副监、丞各一人,监作四人。②官名。唐代将作监所统斜谷监长官,置一人,正七品下,掌本监采伐木材之事。
在今山西黎城县东北太行山口。《左传》哀公四年(前491):齐“国夏伐晋,取……壶口”,即此。